協會新聞

04
3 月

108年3月4日財政部令:訂定「一百零七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自即日生效。

108年3月4日財政部令:訂定「一百零七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自即日生效(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039/ch04/type2/gov30/num8/Eg.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