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新聞

02
4 月

中華民國108年4月2日財政部公告:訂定「一百零七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8年4月2日財政部公告:訂定「一百零七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自即日生效。(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060/ch04/type1/gov30/num5/Eg.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