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新聞

03
4 月

中華民國108年4月3日財政部令:魚類油脂經乙酯化反應後所得之乙酯化脂肪酸產品,供食品製造用,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1及6規定,應歸列稅則號別第2106.90.51號,自108年4月30日生效。

中華民國108年4月3日財政部令:魚類油脂經乙酯化反應後所得之乙酯化脂肪酸產品,供食品製造用,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1及6規定,應歸列稅則號別第2106.90.51號,自108年4月30日生效。(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061/ch04/type2/gov30/num9/Eg.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