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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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中華民國108年4月12日財政部令:核釋「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執行業務者取得屬C肝藥品費用部分健保收入之必要費用計算相關規定。

中華民國108年4月12日財政部令:核釋「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執行業務者取得屬C肝藥品費用部分健保收入之必要費用計算相關規定(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066/ch04/type2/gov30/num7/Eg.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