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新聞

21
10 月

(中華稅協)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交通部、財政部令:修正「外國營利事業於國際機場園區內之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儲存與簡易加工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並修正名稱為「營利事業於國際機場園區內之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交通部、財政部令:修正「外國營利事業於國際機場園區內之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儲存與簡易加工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並修正名稱為「營利事業於國際機場園區內之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192/ch06/type1/gov50/num6/E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