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新聞

12
5 月

(中華稅協)中華民國109.5.8: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之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新聞稿。

中華民國109.5.8: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之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新聞稿。(裁定主文如下:稅捐稽徵機關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核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海外期貨財產交易所得時,不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第1細目有關財產交易損失扣除之規定。)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211093-2988b-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