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新聞

28
8 月

(中華稅協)中華民國109.8.2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公告自即日起「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出、輸入規定,增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證明文件,可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電腦比對者,出進口人應申報許可或證明文件之簽審文件號碼(14碼),免檢附紙本供海關查核;未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電腦比對者,出進口人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證明文件紙本供海關查核。

中華民國109.8.2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公告自即日起「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出、輸入規定,增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證明文件,可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電腦比對者,出進口人應申報許可或證明文件之簽審文件號碼(14碼),免檢附紙本供海關查核;未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電腦比對者,出進口人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證明文件紙本供海關查核。(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6163/ch04/type3/gov31/num8/E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