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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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中華稅協)109.11.20司法院釋字第797號解釋摘要。

109.11.20司法院釋字第797號解釋摘要。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7-324903-f421f-1.html  (註:聲請人四因營業稅事件,不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復查決定,提起訴願。嗣經該局認前開復查決定書於104年1月14日寄存於送達地之郵務機構,即於同日送達聲請人四,聲請人四遲至同年月25日始提起訴願,已逾30日訴願期間,而不受理其訴願。聲請人四續提行政訴訟遭駁回,復提起抗告確定,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主張確定終局裁定所適用之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於106年5月向本院聲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