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新聞

22
1 月

【北市稅協】因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之1、第48條之2之預告修正草案,請協助加強宣導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應依規定時限將電子發票資訊傳輸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因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之1、第48條之2之預告修正草案,請協助加強宣導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應依規定時限將電子發票資訊傳輸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附件: 111004財北國稅審四字第1110000024A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