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新聞

05
6 月

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財政部令:核釋「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規定,有關國庫於提存期間屆滿後依「民法」第330條規定取得有價證券所有權,尚非買賣行為,非屬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

中華民國108年6月4日財政部令:核釋「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規定,有關國庫於提存期間屆滿後依「民法」第330條規定取得有價證券所有權,尚非買賣行為,非屬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103/ch04/type2/gov30/num16/E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