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392-5077
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1號9樓
113年 11月 04日
113年 10月 22日
113年 10月 16日
113年 09月 19日
109年 07月 30日
108年 03月 04日
109年 02月 24日
109年 07月 17日
中華民國108.11.18財政部令:核釋「所得稅法」第17條之2關於納稅義務人重購自用住宅之房屋得申請扣抵或退還已納綜合所得稅規定,所稱「自用住宅之房屋」,指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於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房屋。(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5217/ch04/type2/gov30/num9/E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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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稅協)中華民國108.11.15財政部令:訂定「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自108年1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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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稅協)中華民國108.11.20財政部令:本部及各權責機關在108年11月4日以前發布之土地稅釋示函令,凡未編入108年版「土地稅法令彙編」者,除屬當然或個案核示、解釋者外,自109年1月1日起,非經本部重行核定,一律不再援引適用;凡經收錄於上開108年版彙編而屬前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及前臺灣省稅務局發布之釋示函令,可繼續援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