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392-5077
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1號9樓
113年 11月 04日
113年 10月 22日
113年 10月 16日
113年 09月 19日
109年 07月 30日
108年 03月 04日
109年 02月 24日
109年 07月 17日
中華民國110.3.29財政部令:核釋「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一方單獨申報後死亡其配偶經人扶養因漏報所得而申請分開申報可補稅免罰。(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056/ch04/type2/gov30/num9/Eg.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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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稅協) 中華民國110.3.29 財政部令:核釋「稅捐稽徵法」第50條之2規定,有關稅務違章納稅義務人死亡者,其應納罰鍰之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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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稅協) 中華民國110.3.29財政部令:核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4條規定,遺產稅違章案件,部分繼承人於罰鍰處分送達前死亡者,應以生存繼承人為受處分人就漏稅總額裁處罰鍰,在不超過遺產總額範圍內得對遺產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