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新聞

20
8 月

(中華稅協) 中華民國110.7.30行政院令:「住宅法」第15條第2項所定免納綜合所得稅、第16條第3項與第22條第4項所定租稅優惠及第23條第3項所定減徵租金所得稅之租稅優惠實施年限,自111年1月13日起至116年1月12日止。

(中華稅協) 中華民國110.7.30行政院令:「住宅法」第15條第2項所定免納綜合所得稅、第16條第3項與第22條第4項所定租稅優惠及第23條第3項所定減徵租金所得稅之租稅優惠實施年限,自111年1月13日起至116年1月12日止。(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142/ch01/type1/gov01/num1/Eg.htm )